• 欢迎来到当宁消防网![请登录]您是新用户?[免费注册]
  • APP下载
  • 消防警报设备报价单
  • 我的询价单
  • 您有0条消息

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当前位置: 当宁消防网 > 产品资源中心 > 政策规范 > 关于印发《21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和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套表格的通知
行业应用专题
智慧消防
火焰探测器
地下综合管廊
可燃气体探测器
空气采样品牌型号
资源中心

浏览历史

关于印发《21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和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套表格的通知

江苏消防通知

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苏消委﹝2023﹞3号)要求,为推动工作落实,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省消委办制定了《21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套表格,现印发给你们(请登录江苏消防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供参考使用。各地要采取新闻发布、平台推送、网络公告等形式集中发布《指南》,广泛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深入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要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将《指南》与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火灾案例汇编成册,分发到各级教育、民政、商务、文旅、卫健等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所、相关社会单位,并组织进行分级分类培训,讲明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和隐患整改要求,指导其开展本辖区、本条线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要督促社会单位对照《指南》,查实查清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本系统、本行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并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社会单位以及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所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通过提请政府约谈、发送工作提醒、定期考核通报等方式予以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

同时,为确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按照《“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省消委办分别从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个层面制定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套表格(详见附件2),并编制了填表说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填报相关表格,及时、真实、准确收集反馈相关信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附件(点击即可查看)

1、21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1)餐饮场所

(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3)地铁场所

(4)儿童福利院

(5)公共娱乐场所

(6)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7)机场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9)剧本娱乐场所

(10)劳动密集型企业

(11)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

(12)旅馆

(13)人防工程

(14)商场市场及大型商业综合体

(15)商住混合体建筑

(16)室内冰雪场所

(17)危险化学品企业

(18)文物保护建筑和博物馆

(19)学校

(20)养老机构

(21)医疗机构

2、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套表格及填写说明

来源:江苏消防

原文链接:https://js.119.gov.cn/202305/jsxfww-menu-XXGK-tzgg_c_d760d7955cca4cda8d26.html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

下一篇:GB/T 42288-2022《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全文2023-07-01实施
上一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当宁消防网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电话:400-928-6119

rss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高景国际大厦14层

ICP备案证书号:沪ICP备19002773号-1

© 2005-2026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