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目前,对于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空气采样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有地方技术规范的为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北京和广州的地方标准内容基本一致,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个别条目语言表述稍有差别,在此,我们不做比较。下面我们以北京和上海两地的标准做一个对比,以下单说探测器是指吸气式烟雾探测器,北京、上海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北京、上海。
一、对于保护对象的对比
北京只例举了9类适宜使用空气采样烟雾探测器场所,并未对这9类场所划分等级,而上海对保护对象根据使用性质、重要程度、火灾危害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
二、对探测器灵敏度的划分区别
北京是探测器在最大保护面积下,按照相应阀值(遮光率),分为三类,高灵敏、灵敏和普通;而上海是根据本身探测器灵敏度与实际开孔数量的乘积值作为灵敏度等级划分的依据,分为高、较高、普通灵敏等级。
北京遮光率在小于等于0.8%obs/m的为高灵敏度;上海是探测器灵敏度与实际开孔数量的乘积值小于0.5obs/m的为高灵敏度。北京遮光率在大于0.8%obs/m且小于等于2.0obs/m的为灵敏;上海是探测器灵敏度与实际开孔数量的乘积值大于等于0.5obs/m且小于2.0obs/m的较高级。北京遮光率在大于2%obs/m的普通灵敏;上海是探测器灵敏度与实际开孔数量的乘积值大于等于2%obs/m且小于5%obs/m的为普通等级。
而且按照上海的规定,探测器在实际使用中探测器灵敏度与实际开孔数量的乘积值应该要小于5obs/m。
三、对采样孔设计的对比
北京对单个探测器的采样孔有明确的数量规定,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采样孔的孔径不应小于2mm,最大不应超过5mm。标准采样的方式下,末端帽应开末端孔,孔径为3~6mm,回风口采样方式下,末端帽不开孔。当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2摄氏度温差或者3米间隔应设置一个采样孔。采样孔的制作必须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采样孔不应设在采样管的连接部位。
上海对管道采样孔的数量没有明显数量限制;当垂直采样时仅规定孔距不应大于3米。另外,上海对采样孔有其他不同的设计要求:采样孔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采样孔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采样孔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米;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米在走道的顶棚上设置采样孔时,采样孔宜居中布置。采样孔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采样孔安装间距的一半。
四、采样管不同设计要求对比
北京系统的采样管及其配件如:采样头、弯管、采样管连接件、三通、末端帽、采样支管等材料,可使用镀锌管、铜管、PVC、ABS塑料管。当采用PVC或ABS管时应选用难燃材料。采样主管的外径应为25mm,内径应为21mm;毛细采样管的内径应为5mm。对于长度在20m以内的悬空采样管,应加装金属吊杆固定。对于超过20m的悬空采样管,或天花板不平整时,应加装金属水平支架。并将采样管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采样管在安装前应清理管内杂物。不得强行扭曲采样管,来改变管道的方向。
上海采样管距墙的最远距离不应大于采样管间距的一半。采样管布置在地板下且气流方向是由上而下时,应根据地板的高度、气流的方向和地板孔的位置调整采样管。在毒性、腐蚀性等特殊区域布置采样管时,所选管材不应影响到采样管在该区域的探测。
五、烟雾传送时间与响应时间
北京最大允许烟雾传输时间不应大于120秒,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秒。上海在非特级场所,烟雾传送时间不得大于120秒,在特级场所,烟雾传送时间不得大于90秒;常规采样方式,测试方法同常规点式探测器,在最远的采样点处放烟,系统应在120秒之内有反应。
六、系统调试与验收的对比
北京应对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的集中显示和控制装置进行功能测试,包括:预/火警报警功能、系统故障报警功能、气流故障报警功能、消防报警控制器指示灯测试功能、系统复位功能、消防报警控制器静音功能及报警隔离功能。应对连接在系统中的所有报警输出装置,如警铃、闪灯、声光报警器等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北京应对探测器及集中显示装置进行下列项目的验收:所有指示灯及声音报警信号的输出;烟雾报警阈值及延时时间的设定;气流报警阈值及延时时间的设定;系统日期、时间的设定;隔离、复位及静音按键的功能;系统时间记录的存储。
上海的功能检查为:烟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烟雾报警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蓄电池的自动充电功能。检查空气采样烟雾探测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蓄电池,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蓄电池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蓄电池应能自动转换。上海的验收工作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并应严格按照调试程序来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