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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的是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时间,经常会有客户问到我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需要多长时间,对于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时间问题得具体分析,不同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的时间是不相同的。
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时间,我们参照《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5-2005,第3.8.3条:
对于任意一种大于A/4h(A为探测器不加补偿时的初始响应阈值)的升烟速率R探测器发出报警的时间应小于(1.6×A/R+100)秒。
探测器的漂移补偿设定在一定范围内时,在该范围内探测器的响应阈值与该只探测器不加补偿时的初始响应阈值之比不应超过1.6。
注:有关评估方法的可以将这本国标书找出来见附录D。
同样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的时间,参照《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6-2005,第4.1.5条:响应时间测量:
4.1.5.1测量试样响应时间前,应按4.1.3规定将试样安装在符合附录A规定的标准温箱(以下简称温箱)中,并按4.1.2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如无特殊要求,应在试样的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进行响应时间的测量。4.1.5.2调节温箱内气流温度至规定的初始温度,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指明,温箱的初始温度为表1规定的相应类别探测器的典型应用温度,按制造商规定的稳定时间进行稳定(如未规定,稳定10min)。然后以规定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的响应时间(从开始升温到试样动作的时间间隔)。试验过程中,保持温箱中的气流速度为0.8m/s±0.1m/s(25℃时测得),温度误差为±2℃。
注:具体见国标书第4章要求和实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