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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设计人员在进行该系统设计时,应严格执行新修订的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该规范此次修订为全面修订,与1998年版原规范相比变化较大,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为帮助设计人员正确理解新规范的要求,突出新规范中的重点、难点,编制本规范图示,主要供设计人员使用,同时施工、监理人员也可参考使用。
二、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