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护保养和报废
Themaintenanceanddiscardforthefiredetctandalarmsystemproduction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维护保养的要求和方法
前言
本标准的5、6、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火灾探测器清洗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护保养和报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维护保养和报废的分类、术语和定义、维护保养的一般要求、维护保养的一般方法、报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内的火灾探测报警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3术语和定义
3.1巡查inspection
通过巡视对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直观属性的检查。
3.2检测testing
通过测试对火灾探测报警产品进行的性能检查。
3.3维护maintenance
保证设备正常工作所进行的工作,包括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