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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设计依据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其他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3、设计内容
3.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组成
系统由监控主机、监控传感器和传输缆线组成。
监控主机最多可管理64x4共256个监控传感器,每个回路可管理64个传感器。但可虑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系统的稳定性,设计时留有一定的冗余。网络最大通信距离一般不超过500m。当传输距离超过500m时,建议采用中继器扩展。
3.2监控主机
监控主机采用集中式、模块化设计,对所监测的消防设备电源的运行信息、故障信息、位置信息等参数进行跟踪采集、存储、分析,方便用户进行管理和监控;通过人机交互界面,将消防设备电源的数据汇总显示,具有管理、查看、报警、打印等多项功能。
3.3监视传感器
监控传感器用于现场对各种消防设备的电源进行信息采集。
传感器采用标准模块化设计,导轨安装,方便现场使用。采用高性能单片机嵌入数据采集和通讯程序,实现可靠的数据采集和传输。
4、线型要求
4.1监控主机与监控传感器的通信线路采用总线型连接方式。
4.2监控主机与传感器之间的电源线及通信线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监控主机与传感器之间通信线采用ZR-RVSP2*1.5的电缆,传感器电源线的选择应注意考虑传输距离产生的压降,宜采用ZR-RVV2*2.5电缆。如果通信距离超过500m时建议增加中继器。监控主机及中继器的电源线宜采用其ZR-BVR3*2.5电缆。
当系统应用在强干扰场所时,通信线应采用屏蔽双绞线,且屏蔽层应良好接地。
5、施工说明
5.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主机安装在消防控制室,主机内置DC24V电源装置,主机电源由专用消防电源提供AC220V,在各区域根据消防设备的性质和用途设置监控传感器,负责监视相应区域消防设备电源信息。监控传感器之间采用RS485专用通信网络连接。
5.2所有的监控传感器宜安装在被监测消防设备供电电源附近。可安装在所监测的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的配电箱内,特殊情况下也可安装在专用柜(箱)内。
5.3设备安装及注意事项:
5.3.1设备安装前,需进行外观检查和开机试验:
将监控设备从包装箱内取出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机内的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各接插件的连接是否可靠。
5.3.2当监控设备与现场最远的传感器之间的距离超过500m时,监控主机通信端口与最远的监测传感器主板上的通信端口的RS485总线之间都应并接匹配电阻,否则影响通讯质量。
5.3.3系统中主机、传感器、金属模块箱、通信线路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6、系统调试
6.1开机试验项目:
将2~3个传感器接入被监控设备,进行故障报警、联动、消音、自检、复位试验,然后进行调试、主备电转换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并接线。
6.2现场开通调试步骤如下:
6.2.1先检查接入监控设备的各种连接线规格是否满足要求,连线之间是否有短路现象。
6.2.2完成接地绝缘电阻的测试,要求绝缘电阻大于50MΩ。
6.2.3以上线路检查完毕并确认布线满足要求后,首先将传感器通电,等待传感器稳定并开始进行信号采集后,进行传感器回路信息设置、额定报警值设置,对传感器进行各项功能测试。
6.2.4将传感器通讯线和电源线接入监控设备,打开主电,用万用表测量各条线路上的电压是否正常。
6.2.5进行传感器地址设置,监控主机时钟设置,然后复位监控主机。
6.2.6做监控主机基本功能试验,做报警、联动功能试验。
7、管理维护
对现场操作管理人员应进行工艺、控制及配电等方面的系统培训,要求现场管理人员能够全面地掌握系统的管理和操作,保证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节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