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一个隔离器最多带32个点,并且按防火分区设置。(在系统及平面上均与原有设计方式不同)
2、超过100m的建筑,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报和模块等不应跨越避难层。
3、有消防联动功能的建筑就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4、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纸板记录资料。(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由消防设备公司及消防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物业共同完成此项)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6、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布置及房间尺寸:单列布置最小宽度5m,双列布置最小宽度6m。(按设备宽度1000mm计算)房间长度根据设备数量确定,当设备排列长度超过4m时,其两端通道均应大于1m。
7、允许消防控制室与弱电系统合用,但应有明显间隔。(设计说明中强调)
8、消防水泵(喷淋、雨淋、水幕、消火栓)、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消防直启线)
10、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设计说明中强调)
11、统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设计说明中强调)
12、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其实就是有消控室的都做)
13、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功能。(设计说明中强调)
14、感烟探测器选用场所:车库。(重要改变:GB50116-2013之前车库基本都设计感温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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