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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
《2019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2019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
2019年,上海消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底线思维和创新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精细消防管理,夯实基层基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负责、单位主责、社会协同”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完善党委政府主导机制。推动出台《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地方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常态化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政府调查机制,强化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理顺消防工作汇报协商机制,落实“年初签约、项目推进、过程监督、阶段评估、定期通报、年底考核”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化消防考核结果运用。对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火灾的,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下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
二、完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市、区两级消防部门每季度召开重点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联络会议。探索创新对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履责考核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政府部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行业部门,各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固化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针对行业火灾特点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行业部门,各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申通集团)。推广市教委消防工作信息化建设经验,深化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4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在住建、商务、邮政等行业部门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
三、完善基层网格排查机制。推动出台本市《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强化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研究解决行政处罚权限、流程等具体问题(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居民住宅“楼院长”制,继续强化“邻里守望”微信群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建立保安、志愿队伍、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机制。依托基层网格力量出台火灾隐患举报、核查、督办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末端管理,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四、加强消防法规标准建设。持续跟进《上海市消防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原立法计划项目修订工作。继续做好《上海市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5》专家评审、报批发布等工作。推动《城市综合体防火设计规程》等地方规程立项,力争年内出台《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大型物流建筑消防设计规程》《住宅设计标准》《上海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技术标准。针对中心城区旧式里弄、农村自建房等消防管理难题,调研出台相关地方标准(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固化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和研判机制,年内各区至少完成2处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或行业领域评估(各区政府)。聚焦“高低大化”、“老幼古标”、人员密集、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规模租赁住宿场所、农村自建出租房等高风险场所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因情施策、因地制宜开展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文博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各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申通集团、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各相关行业部门)。全面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集中挂牌、曝光一批市、区两级重大隐患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
六、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固化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消防安保经验,做好国庆70周年、第二届进博会等大型活动消防安保任务。进一步优化重大安保勤务模式,完善部门协调沟通、勤务上传下达、执行情况督导、任务完成考核等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两会”、上海旅游节、上海国际车展、F1上海站等活动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行业部门,各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申通集团)。
七、完成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推进完成“为150幢老旧高层建筑和100个老旧居民小区实施消防设施增配或改造”的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推广安装电气线路改造(限流、灭弧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等消防物防技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运用物联网感知手段提升管控能级(市消防救援总队、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针对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以政府购买服务、实事项目和民筹公助等方式,在家庭、民宿、租赁居住场所等安装简易喷淋,新增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3万个(各区政府)。
八、完善单位自主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零火灾”创建标准并组织开展达标验收,探索建立分类分级评价体系,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定期开展单位法人约谈,督促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承诺、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各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总队)。针对连锁经营的宾馆、商超、餐饮、娱乐企业,分行业修订管理标准并培优推广。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关系国计民生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督促一般单位开展全员“一懂三会”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行业部门)。
九、强化公共消防基础保障。落实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措施,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养老、医疗、住房、职业年金等社会福利保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总队)。推进“十三五”规划消防站建设,建成交付中兴、武宁、芦八、书院、嘉定城北、戬浜、徐行等7个消防站,开工建设华夏、六灶、江镇、浦江工、紫竹、五四、东平、淞沪等8个消防站,扩建消防综合训练基地,结合4个一级消防站建设,增设区域训练功能(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出台《缺水区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年内完成20%缺水区域整治,新增市政消火栓2000个、消防取水点200处(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
十、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将消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组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居村委消防安全负责人及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教材,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各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固化开学第一课、消防进军训等做法,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和全市中小学校“安全教室”建设,协调“东方绿舟”等科普教育基地组建生命安全教育联盟,推进“生命安全”教育进校园工作(市教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在影院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基础上开展消防安全“标识行动”,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标准(各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完善每季度媒体新闻通气会制度,建立警情互通、联合策划、协调刊播等联动机制,每季度针对1至2个重大宣传题材,集中推出专题和系列报道(市文化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突出案件警示宣传,每月在上海电视台播放1期专刊,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加强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根据季节性火灾特点及不同人群需求,制作“消防说”宣传系列短片,加大各类宣传媒介和平台投放力度(各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十一、持续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全面开展火灾防控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持续推动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建设及智能消防社区建设,综合汇集各部门及外部各类安全数据(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行业部门)。优化大数据、智慧消防等平台火灾防控模块功能,升级现有执法系统和终端应用,逐步形成“建筑、单位、设施”消防自主管理行为、执法动态、火灾事故等数据相互叠加、一图显示、底数清晰的火灾防控信息化格局。全面推广消防“一网通办”,逐步实现消防“掌上办事”(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市、区两级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探索电气火灾防控技术在老旧建筑、居民小区中的应用,丰富居民火灾预警防范手段(各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总队)。
十二、提升应急救援攻坚能力。加快推动“国家、市、区”三级攻坚专业力量体系建设,组建市级救援队,建强地震坍塌救援、危险化学品处置、灭火攻坚专业队和特战轮训队。深化7类攻坚专业队建设,新建11支危化品道路运输处置专业队(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加强微型消防站消防业务能力建设,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全部轮训一遍(各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申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