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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电压传感器和电流传感器的设置应保证整个消防系统的供电电源工作状态均能在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上或消防控制室内实时显示。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传感器安装在下述部位:
1、建筑内为消防设备供电的主电源和消防电源的配电柜输出端;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包括水泵控制器、风机控制器等)的双路电源输入端;
3、设置在各防火分区内的消防设备电源装置(给各消防设备供电的直流电源)的输出端;
4、为消防设备供电配电箱的输出端;
5、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入端;
6、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端;
7、多路主电源供电的设备应监控其各主供电回路输入端。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13.3.8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用于监控消防电源的工作状态,故障时发出报警信号。
2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点宜设置在下列部位:
1)变电所消防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专用母排或消防电源柜内母排;
2)为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门等供电的双电源切换开关的出线端;
3)无巡检功能的EPS应急电源装置的输出端;
4)为无巡检功能的消防联动设备供电的直流24V电源的出线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