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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余压监控系统安装设计一般规定
1.消防应急疏散余压监控系统应根据建筑物内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的具体情况,采用分段设计的控制方式,确认余压控制器和余压探测器的设置部位、数量:
2.余压控制器和余压探测器的实时工作状态及故障报警等信息,应通过余压监控系统总线,将各类信息上传至消防控制室内的余压监控器,进行统一监测管理、显示并存储,以便于值班人员随时学握和了解现场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
3.余压控制器引出的二总线(用NHRVS-2X1.5mm2),沿楼梯间、前室楼板垂直铺设,500米内每台余压控制器可最大连接64台余压探测器。
二、余压监控系统安装场所
余压监控系统适合安装在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
1.余压监控器应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内;
2.余压控制器可安装在加压送风机配电控制箱内或附近,余压控制器与加压送风机为一对一配置关系,每台正压送风机的旁路风道上设置一个泄压风阀执行器用以控制泄压风阀的开启角度,每个泄压风阀执行器仅能接受一台余压控制器的控制;
3.探测器可安装在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高压侧,距顶距离0.5米处):
4.探测器可安装在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距顶距离0.5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