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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灭火系统: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定义来源: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预制式气体灭火系统相对于管网灭火系统,属于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中的一种,一般常指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气溶胶灭火装置(除了柜式,悬挂式电磁型的也应为预制式)。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