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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第10.1.10条第2款:“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在规范条款中并未明确说明要穿金属管。
但是但该款的条文说明中有“暗敷设时,配电线路穿金属导管并敷设在保护层厚度达到30mm以上的结构内,是考虑到这种敷设方式比较安全、经济,且试验表明,这种敷设能保证线路在火灾中继续供电,故规范对暗敷时的厚度作出相关规定。”此处有明确说到金属管。
另外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13.6.3 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的配电线路应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敷设在不燃烧体内,在吊顶内敷设的线路应采用耐火导线穿采取防火措施的金属导管保护。
13.8.5 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第5款)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穿金属导管或B1级阻燃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消防用电设备、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应急广播等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导管保护。
因此,消防配电线路暗敷时,也是需要穿金属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