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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描述及原因分析
1.问题描述
1)电磁驱动装置驱动器电气连接线安装不规范;【图示1】
2)气动驱动装置启动管道安装固定不符合要求,组合分配系统启动管道中用于控制开启钢瓶数量的气体单向阀方向装反,造成灭火剂钢瓶开启数量错误;
3)设置驱动气瓶的气体灭火系统,驱动气体控制管路上未安装低泄高封阀;
4)灭火剂钢瓶或启动钢瓶阀门安全防护机构未拆除。【图示2】
图示1
图示2
2.原因分析
施工人员对气体灭火系统不熟悉,对规范要求理解不够,因此,未能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正确安装。
二、规范要求及正确做法
1.规范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第5.4.3条【图示3】、第5.4.4条【图示4】、第5.4.5条【图示5】、第5.4.6条、第7.3.6条。【图示6】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 25972-2010)第5.17.1条。
2.正确做法
图示3
图示4
图示5
图示6
三、应对措施及防治指南
1.电磁驱动装置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2.驱动气瓶上应有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并应便于观察;
3.气动驱动装置的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0.6 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4.驱动气瓶和选择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驱动气瓶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均应设安全销并加铅封,现场手动启动按钮应有防护罩;
5.驱动气体控制管路上应安装低泄高封阀。
来源:《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指南》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第5.4.3条 电磁驱动装置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第5.4.4条 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
2驱动气瓶上应有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并应便于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第5.4.5条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3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0.6 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第5.4.6条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E.1节的规定执行。
第7.3.6条 驱动气瓶和选择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
驱动气瓶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均应设安全销并加铅封,现场手动启动按钮应有防护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 25972-2010)
第5.17.1条 设置要求
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上应安装低泄高封阀。
驱动气体控制管路上应安装低泄高封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