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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描述及原因分析
1.问题描述
现场点型探测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有:
1)点型探测器与照明灯间距过小【图示1】;
2)点型探测器至墙壁的水平距离小于0.5m【图示2】;
3)点型探测器距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小于1.5m【图示3】。
图示1
图示2
图示3
2.原因分析
1)探测器、灯具、送风口等设备分属不同的专业,其平面布置在不同的专业图纸上体现,因此,在设计阶段出现设备之间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不易及时发现;
2)很多项目预埋由机电总承包完成,导致预埋的相关施工人员由于对规范不太熟悉,忽略了探测器与梁、墙等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3)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提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做出协调、变更。
二、规范要求及正确做法
1.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6.2.4条、第6.2.5条、第6.2.6条【图示4】、第6.2.7条、第6.2.8条【图示5】。
2.正确做法
图示4
图示5
图示6
三、应对措施及防治指南
1.在图纸设计阶段,各专业之间要做好相互沟通工作,协调好设备之间、设备与墙体等建筑构件之间的距离;
2.施工人员要加强规范学习,预埋管道、线盒应做到点位精准;
3.参建各方要做好图纸会审工作,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提请相关各方做出协调、变更,确保满足规范要求。
来源:《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指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第6.2.4条 在宽度小于 3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m ; 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m ;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 1/2 。
第6.2.5条 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
第6.2.6条 点型探测器周围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第6.2.7条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 5% 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第6.2.8条 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 ,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