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宁消防网APP

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立即下载

既有建筑改造,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建筑主体功能未发生改变?

2023-11-28柿子当宁消防网

版权图片

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建筑主体功能未发生改变?

解答:下列情况可认定为建筑主体功能未发生改变:

  1.在办公楼、科研楼增设对内服务的生活、文化娱乐设施;

  2.文化、体育、教学、医疗建筑在保证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增加小型商业服务配套设施;

  3.商业建筑内的业态调整或互换;

  4.上述规定内容以外改变使用用途的,应认定为建筑功能发生改变。

另外,2023年8月1日执行的《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试行)》也有相关规定:

  2.2.2 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既有建筑改造审批管理规则,且存在下列情况的既有建筑改造,可认定为建筑主体功能未发生改变:

  1)科研建筑、办公建筑增设对内服务的生活、文化、健身等服务设施;

  2)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建筑增设小型商业服务配套设施;

  3)商业建筑内的业态调整或互换,如:商店、超市、购物中心、专业卖场、综合商场、商业综合体的商业部分等商业建筑内,经营(服务)内容、店铺布置方式的调整或互换。

【相关阅读】

《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试行)》

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结构消防设计执行原设计标准还是现行标准?

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标准可“新老并重”

阚强: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物改造消防问题应对策略的研究与思考

当宁消防网

相关商品

相关文章

  • 什么是建筑防火及建筑防火设计的目的
  • 消防洒水喷头选型的规范要求
  • 北京消防总队解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见问...
  • 如何判断一款仪器是否真的防爆?
  • 什么是“有管网”和“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
  • 流量开关启泵的设定流量是多少?流量开关应...
  • 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探测系统是否必须接...
  • 医院的手术室等洁净部位,不宜布置洒水喷头...
  • 消防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泵吸水管是否必须...
  • 防火窗是否可以作为排烟窗?
  •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