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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何时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答:区域报警系统可不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2.2】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3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该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系统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
【3.2.3】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2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2.4】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4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规定。
来源@消防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