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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室内消火栓系统分区采用减压阀减压时,低区的试验压力和管道的压力等级是否需要考虑减压阀损坏的情况?
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2.4条第7款对设置安全阀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水泵接合器及消防水泵的出口处均设置泄压阀。采取上述措施后,即使减压阀损坏,仍可保证系统不超压,因此,低区的试验压力与管道压力等级可按照低区系统工作压力确定。
附 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6.2.4 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给水所采用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2 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3 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
4 减压阀仅应设置在单向流动的供水管上,不应设置在有双向流动的输水干管上;
5 减压阀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当超过1.20MPa时,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
6 减压阀的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不宜大于3:1,当一级减压阀减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压阀串联减压,但串联减压不应大于两级,第二级减压阀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阀前后压力差不宜超过0.40MPa;
7 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能满足系统安全,且不应影响系统的供水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