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注: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最高为25km/h,整车质量最大为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最大为48V,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最大为400W。
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试行)2023.2版中定义,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自行车或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场所。
注:包括电动自行车库和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场所(包括与自行车混合停放场所)。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置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可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的场所。
电动自行车库:设置在建筑物内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场所。
注:包括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等。
独立式电动自行车库:单独建造的,具有独立完整的建筑主体构件与设备系统及配套充电设备的电动自行车库。
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库: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并共用或部分共用其建筑主体结构的电动自行车库。
敞开式电动自行车库:任一层电动自行车库外墙敞开面积大于该层四周外墙体总面积的25%,敞开区域均匀布置在外墙上且其长度应大于车库周长的50%的电动自行车库。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建筑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车场):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的室外场地。
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车库:建筑内地坪地面低于室外地坪地面高度超过该层净高1/2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车库。
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车库:地下建筑内地坪面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大于该层车库净高1/3且不大于1/2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车库。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与电动自行车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
注:一般包含充电柜、充电插座及其配套的配电箱、线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