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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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介绍的是极早期火灾探测器验收要求,如下:
1、采样孔及探测器的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按每根采样孔实际数量的10%进行模拟火警响应测试和故障报警测试,每根采样管的末端采样孔必须进行测试。
3、应对采样管网进行验收,抽验所有采样管路的连接件、固定点、弯头及采样孔的安装质量。
4、应按下列要求对探测器进行抽验:
(1)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2)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在5~10台者,任意抽验5台;
(3)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任意抽验。
5、应对探测器及其集中显示装置进行下列项目的验收:
(1)所有指示灯及声音报警信号的输出;
(2)烟雾报警阈值及延时时间的设定;
(3)气流报警阈值及延时时间的设定;
(4)系统日期、时间的设定;
(5)隔离、复位及静音按键的功能;
(6)系统事件记录的存储。
6、应对采样管网的最大烟雾传输时间进行检验:根据抽验比例,在任意采样管路中,选择离探测器最远的采样孔,引入烟雾样品,当系统发出响应时,记录下的最大烟雾传输时间应不大于120s。
7、应对系统的烟雾报警功能进行检验:根据抽验比例,在任意采样管上的任意采样孔,引入不同浓度的烟雾样品,系统应给出不同级别的声光报警响应。对于吸气式烟雾探测器所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也应有相应的不同级别的声光报警信号输出。
8、应对连接在系统中的所有报警输出装置,如警铃、闪灯、声光报警器的安装质量及联动功能进行检验。
9、应对连接在系统中的所有电源装置进行检验,如主备电自动转换功能、电源输出短路自动保护功能、电池容量及充电电压、接地电阻等。
10、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项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项目,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系统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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