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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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系统线路的防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
b.系统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槽盒保护;
c.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2、各类管路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a.管路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b.距接线盒0.2m处;
c.管路转角或分支处;
d.直线段不大于3m处。
3、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4、管路经过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
5、敷设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防腐蚀、密封处理。
6、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a.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b.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c.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d.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7、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8、槽盒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a.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b.槽盒转角或分支处;
c.直线段不大于3m处。
9、槽盒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10、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3.5节(见本文底附)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11、在管内或槽盒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13、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14、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接线盒和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具有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路中接线盒应达到与系统部件相同的IP防护等级要求。
15、从接线盒、管路、槽盒等处引到系统部件的线路,当采用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且金属导管应入盒并固定。
16、线缆跨越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的布线,除应符合本标准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相关规定。
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系统导线敷设结束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附: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3.5节
3.5系统线路的选择
3.5.1系统线路应选择铜芯导线或铜芯电缆。
3.5.2系统线路电压等级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工作电压等级为50V以下时,应选择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线缆;
2额定工作电压等级为220/380V时,应选择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450/750V的线缆。
3.5.3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选择耐腐蚀橡胶线缆。
3.5.4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外,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选择耐火线缆,系统的通信线路应选择耐火线缆或耐火光纤。
3.5.5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外,系统配电线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选择阻燃或耐火线缆;
2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选择耐火线缆。
3.5.6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电线电缆的颜色应一致;线路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或黑色,接地线应为黄色绿色相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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