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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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1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1.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应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非独立法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由所属上一级独立法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并对本级和上一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消防培训。
1.3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并在单位公共部位进行公示,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
1.4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训练演练,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5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6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各方共同协商,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各自消防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1.7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一般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2.1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2熟悉本岗位工作场所的火灾危险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3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积极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掌握火灾时自救逃生的能力。
2.4人员密集场所的现场员工应在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安全部门(或承担类似职能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3.1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具体实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单位各部门和员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指导并监督单位范围内的执行。
3.3按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分析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存在火灾隐患、削弱消防安全管理、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并将情况告知给相关部门、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3.4组织或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3.5负责施工作业中消防安全的审批和监管。
3.6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根据相关制度和消防奖惩规定开展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人事部门。
四、人事部门(或承担类似职能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4.1根据消防法规及单位实际,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查、配齐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消防工作人员,并结合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消防工作人员。
4.2制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3依照消防工作相关制度协助安全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员工考核。
五、技术部门(或承担类似职能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5.1制定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保和检修规程,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岗位人员严格执行。
5.2制定或审核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月度检修计划,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岗位人员严格执行。
5.3制定或审核消防设施设备专项整修、改造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5.4负责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专业培训。
5.5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保、检测和故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考核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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