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当宁消防网![请登录]您是新用户?[免费注册]
  • APP下载
  • 消防警报设备报价单
  • 我的询价单
  • 您有0条消息

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当前位置: 当宁消防网 > 产品资源中心 > 消防知识库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处罚的主要问题点
行业应用专题
智慧消防
火焰探测器
地下综合管廊
可燃气体探测器
空气采样品牌型号
资源中心

浏览历史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处罚的主要问题点

最近,很多省份地区报出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处罚的新闻资讯。

那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处罚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呢?

  (一)从业条件不符合。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聘用低级别人员从事高级别工作,甚至派遣无资格、不懂专业的人员从事服务活动,部分机构存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在人不在”的现象。器材缺失现象突出,尤其是与执业密切相关的仪器设备配备不完备、技术参数不合规,未按要求定期校准。办公场所、业务用车不能满足技术服务活动需要。

  (二)执业行为不规范。一些机构和人员对服务项目情况不熟悉,未制定工作计划,现场维护保养随意性大。质量管理文件缺失或只是用于检查,实际工作未执行。维护保养报告普遍表述不准确、不规范、不严谨,无法有效反映维护保养内容和实际情况。一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结论性文件存在代签字、补签字的现象,甚至无审核签字盖章。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使用不熟练、不规范,相关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

  (三)市场竞争不规范。一些机构为争夺市场,以牺牲服务质量为代价,进行低价恶意竞争,破坏行业规则,扰乱市场风气。有的机构管理松懈、能力低下,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执业行为目无法纪,拉低了整个行业的执业水平,败坏了整个行业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形象。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以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幌子,推卸消防安全责任,联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包庇纵容机构的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处罚标准

其次,核查的标准是什么?

  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之前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该怎么做?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仅是市场经营主体,更是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一环,需要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增强依法经营、规范服务、质量为本的理念,规范从业行为,完善管理机制,树立良好形象,提升服务质量。

  (二)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社会消防工作的重要专业技术力量。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修订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要深入学习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技术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维护保养检测,保证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着力规范服务行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针对突出问题,从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服务设备配备维护、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项目信息采集录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要加强服务活动质量管控,完善质量控制程序、业务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文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服务质量终身负责。要遵守法律规定、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恪守职业本分,砥砺职业操守,按照价格管理法律法规收取服务费用,不得以牺牲服务质量为代价进行恶意竞争,不得故意压低或者哄抬服务价格,严禁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共同维护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根据需要实施专项检查,发生火灾事故后实施倒查,对举报投诉和交办移送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从业行为进行核查,并及时公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发布从业、诚信和监督管理信息,并为社会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

下一篇:为什么普通泡沫灭火剂不能扑灭酒精着火?
上一篇:小区住宅楼中,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可用作日常照明

当宁消防网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电话:400-928-6119

rss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高景国际大厦14层

ICP备案证书号:沪ICP备19002773号-1

© 2005-2026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