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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门共接报火灾34.7万起,死亡1899人,受伤1213人,直接财产损失43.6亿元,与2014年相比,起数下降12.2%,亡人上升4.6%,伤人下降19.6%,损失下降7.3%。接报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及铁路、港航系统火灾3087起,死亡241人,受伤827人,失踪8人,受灾森林1.3万公顷,受灾草原11.8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1.04亿元。
一、较大以上火灾总数同比持平。全年共接报较大以上火灾72起,与2014年持平。其中,特别重大火灾1起,同比增加1起(2014年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3起,同比减少2起;较大火灾68起,同比增加1起。另外,全年还发生云南昆明“3•4”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工业酒精爆燃、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山东东营“8•31”化工厂爆炸、安徽芜湖“10•10”小吃店燃气爆炸等多起以火灾形态出现的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导致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火灾总量较大。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15年,火灾总起数超过1.5万起的有9个省份,其中,除四川、河南、湖南3个人口大省和陕西外,其余5个省份均位于东部地区,分别是浙江3.5万起,江苏2.9万起,辽宁2.8万起,山东2.5万起,河南2万起,四川2万起,广东1.8万起、陕西1.6万起、湖南1.5万起。
三、电气仍是引发火灾的最主要原因。从已查明原因的火灾看,有10.5万起火灾是由于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引发的,占总数的30.2%,尤其是较大火灾中有55.9%是由于电气原因引发,2起重大火灾和1起特别重大火灾是电气原因引发。除电气原因外,用火不慎引发的占17.6%,吸烟占5.6%,玩火占3.3%,生产作业占2.9%,自燃占2.9%,放火占1.7%,雷击静电占0.1%,原因不明确占6.7%,其他原因占28.9%。
四、乡镇农村火灾占较大比重。乡镇农村等区域共发生火灾18.6万起,死亡1054人,受伤533人,直接财产损失25.2亿元,分别占城乡火灾总数的53.7%、55.5%、43.9%和57.9%;城市共发生火灾10.6万起,死亡547人,受伤425人,直接财产损失10.9亿元,分别占总数的30.6%、28.8%、35%和24.9%;县城共发生火灾5.4万起,死亡298人,受伤255人,直接财产损失7.5亿元,分别占总数的15.7%、15.7%、21%和17.2%。
五、家庭火灾亡人占总数近七成。全年共发生村民居民住宅和宿舍火灾13.5万起,造成1494人死亡,虽然起数只占总数的38.9%,但亡人数占总数的78.7%。居住场所火灾的死亡人员中,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占总数的57.2%。此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亡人也不容忽视,共发生火灾2.3万起,死亡177人,起数占总数的6.6%,亡人数占总数的9.3%;亡人数较多的几类场所有,商业场所火灾死亡71人,养老院、福利院火灾死亡49人,餐饮场所火灾死亡21人。
六、冬春季节火灾相对多发。全年12个月中,有5个月的火灾起数超过3万起,7个月的火灾起数在2万至3万起之间,其中超过3万起的为1至5月,全部在冬春季节,最多的2月份超过4万起。整个冬春季节(1月至5月和12月份)共发生火灾20.1万起,死亡1181人,受伤613人,直接财产损失25.6亿元,分别占总数的58%、62.2%、50.5%和58.7%。
七、夜间火灾伤亡概率高于白天。白天发生的火灾较多,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火灾较少,但夜间发生的火灾由于发现晚、报警晚,易造成人员伤亡。夜间平均每179起火灾造成1人受伤,平均每101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而白天平均每388起火灾造成1人受伤,平均每284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
八、消防队伍出警任务仍然繁重。全年全国消防队伍(含非现役消防队)共接警出动113.2万起,出警次数比2014年略微下降了0.7%,共出动车辆206.2万辆次、消防员1210.2万人次,营救遇险被困群众16.6万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399亿多元。其中,火灾扑救34.5万起,抢险救援31.9万起,社会救助26.7万起,公务执勤1.2万起,其他出动18.9万起。在灭火救援战斗中,共有31名公安消防官兵英勇牺牲(其中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牺牲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