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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96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便民利企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全市营商环境,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办理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复查)等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启用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照种类及效力
电子证照种类包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上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证照的制作及领取
全市各消防审验部门对自2020年6月1日起申请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复查)等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在经审查核实后,符合要求的,调用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电子印章服务,实现电子证照核发。
三、证照申请及查询
企业可在“南京市建委网站→政务服务→资料下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查询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复查)等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企业可登陆“南京市建委网站→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进入“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平台”页面,申请企业注册、办理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复查)等消防行政审批事项。
事项办结后,结果可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综合查询”处查询。企业申报人员可登陆网上平台查看并下载电子证照。
特此公告。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