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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古建筑火灾警示教育片
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查看《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文物消防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周边严重影响文物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各区安全隐患一并整改解决。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做好文物建筑涉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相关监督执法部门建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指导工作机制,全面查找文物建筑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诱因和风险源,分析评估风险种类和程度;组织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文物管理使用人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
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文物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
2021年,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清单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建立完善文物消防管理机制;
2022年,建立文物消防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分类逐项提出风险控制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火灾风险防范措施,文物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