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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规范不统一打架,怎么办

2021-01-12炳华话电气当宁消防网

我们在工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尴尬,经常会发现不同标准对同一件事情的规定有不同的答案和要求。这种情况下,设计师往往会抓狂,不知所措!而所有的工程建设标准的第一章最后一条都有类似的规定,即除满足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例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0.8条规定如下:

  1.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下面谈谈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首先要说明一下标准之间不统一、不一致现象非常普遍。这些差异从主流上看体现了技术进步和技术发展方向。否则如果标准规定的要求都一样,也就没有必要在编制新标准、修订老标准。

 ◎另外,标准编制过程中都有征求意见的环节,对相关单位、行业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有些条款还召开专门的专题技术会议进行研究,还有一些重要的、涉及到部委级之间协调的条款还会组织部委级之间的协调会议。因此正式颁布的标准是严肃的,条款是得到各方认可的。

在实际工程应用、执行标准的过程中如何操作呢?如果标准之间条款不一致,个人建议采取如下原则:

 ◎以新标准为准的原则:新标准与旧标准之间,以新标准为准,主要看标准颁布、实施的时间。

 ◎以强制性条文优先的原则:强制性条文的地位高于普通条款,当标准间不一致时,强制性条文优先。

 ◎“应”条款优于“宜”条款:标准中有严格程度用词,必须、严禁>应、不应、不得>宜、不宜;

 ◎以条款要求严格、全面的为准:满足标准条款要求严格、全面的,自然就也就同时满足其他标准的规定,一举两得。

标准化改革完成后,全文强制性规范成为技术法规,为最高等级的规范,相当一部分现在的GB将会改为GB/T或转化为团体标准,相信这类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来源@炳华话电气

原标题:谁也不可避免——难以同时满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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