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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描述
点型探测器与照明灯间距过小【图示1】;
点型探测器至墙壁的水平距离小于0.5m【图示2】;
点型探测器距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小于1.5m【图示3】。
2.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有关规定:
6.2.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
6.2.5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2.6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图示4】
6.2.7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6.2.8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图示5】
3.图示说明
1)错误做法
图示1
图示2
图示3
2)正确做法
图示4
图示5
来源: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