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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烟垂壁的定义
挡烟垂壁(draft curtain):
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
◎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相关挡烟垂壁规范要求
4.1.3 第4款: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
4.2 防烟分区
4.2.1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4.2.2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4.2.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5.2.5 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6.4.4 挡烟垂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m~1.5m之间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尺量检查、动作检查。
7.2.3 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按钮进行开启、复位试验,挡烟垂壁应灵敏、可靠地启动与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烟分区内挡烟垂壁应在60s以内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3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后应能将状态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7.3.4 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动挡烟垂壁应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2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8.2.2 防烟、排烟系统设备手动功能的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3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抽查。
9.0.3 每季度应对防烟、排烟风机、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进行一次功能检测启动试验及供电线路检查,检查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7.2.3条〜第7.2.5条的规定。
◎XF533-2012《挡烟垂壁》相关挡烟垂壁规范要求
5.2.1运行控制装置
5.2.1.1活动式挡烟垂壁驱动装置的性能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2.1.2活动式挡烟垂壁控制器的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2.2运行性能
按6.6.2的规定进行试验,活动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从初始安装位置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时,其运行速度不应小于0.07m/s,而且总运行时间不应大于60s;
b)应设置限位装置;当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的上、下限位时,应能自动停止。
5.2.3运行控制方式
按6.6.3的规定进行试验,活动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控制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与相应的感烟火灾探测器联动,当探测器报警后,挡烟垂壁应能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
b)接收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后,挡烟垂壁应能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
c)系统主电源断电时,活动式挡烟垂壁应能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其运行性能应符合5.2.2的规定。
5.2.4可靠性
按6.6.4的规定进行试验,活动式挡烟垂壁应能经受1000次循环启闭运行试验,试验结束后,挡烟垂壁应仍能正常工作,直径为(6±0.1)mm和截面尺寸(15±0.1)mm×(2±0.1)mm的探棒不能穿过挡烟部件。
5.2.5抗风摆性能
按6.6.5的规定进行试验,活动式挡烟垂壁的表面垂直方向上承受(5±1)m/s风速作用时,其垂直偏角不应大于15°。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相关挡烟垂壁规范要求
4.5.1 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2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4.5.3 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相关挡烟垂壁规范要求
4.18.2 应对电动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阀、排烟窗、电动防火阀的动作功能、动作信号反馈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设备的动作功能、动作信号反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动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总线控制单元电动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阀、排烟窗、电动防火阀的控制按钮、按键,对应的受控设备应灵活启动;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相关挡烟垂壁规范要求
13.4.4 防烟、排烟设施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电动挡烟垂壁应由其附近的两只感烟探测器的动作信号,通过联动控制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放下。
◎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相关挡烟垂壁规范要求
8.2.2 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