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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点屏蔽及单点释放:系统长时间运行后,个别探测器出现故障或误报火警时,用户又无法处理,可先按消音键,此时消音灯点亮,然后操作单点屏蔽,将其暂时屏蔽,待修复后再将其释放。
操作如下:
功能 | 菜单 | 系统设置 | 密码 | 设备设置 | 地址 | 调光标至屏蔽 | 屏蔽 |
键操 | 菜单 | 5 | 8888 | 1 | 001-256 | → | 确认 |
屏蔽下一条,直接按↓键然后输入相应的地址号,按“确认”。
释放同屏蔽,输完地址对应的功能后把“确认”改为“取消”。
2、手动自动切换: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正常使用时建议用户保持“手动”状态下运行,若有报警并确认现场真有火情时,可将控制器切换到“自动”状态,此时自动允许灯点亮。
操作如下:
功能 | 菜单 | 用户设置 | 密码 | 联动自动 | 对应的功能 | 复位 |
键操 | 菜单 | 4 | 1111 | 2 | 1/2/3 | 1111 |
其中对应的功能1、2、3、分别是时钟设置、联动自动、打印设置,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
3、当主电报故障时,备电投入使用应控制在五小时之内,主电正常时,应打开备电开关进行充电。
4、复位:按“复位”键,输入密码“1111”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