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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起草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zqyjcin@126.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全文:
附:条文对比
来源:住建部官网
原文标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4/20230419_771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