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为满足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66名消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专干(66人)
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详见《招录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志愿从事消防事业相关工作;
7.需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或原消防部队5年以上消防执法工作经验的转业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环节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5月3日17:00。
(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名二维码:
1.学历、学位证书。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通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测评考核
考核项目含笔试(涉及《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面试、业务实操及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实操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心理测试一票否决。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2)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具体工作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聘用程序
经网上初审、综合考评、体格检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0天,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单位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薪资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按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及地点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初审、测评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形式、结果等事项,报名后以通知为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咨询电话:0755-89551885。
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来源@深圳消防公众号
原文标题:2023年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0Kt1zhBirtNP7RKm5-F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