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检查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是例行防火巡查必做的工作之一。但实际上并不是仅仅要求卷帘对应下降的位置不能堆放物品,卷帘两侧一定范围内都不允许堆放障碍物。具体的规章、规范如下:
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号)/第二十条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封堵等防火分隔设施应当保持完整有效。防火卷帘、防火门应可正常关闭,且下方及两侧各0.5米范围内不得放置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8.3.7 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3m范围内不得放置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
大型商业综合体也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发布、施行的日期晚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故防火卷帘下两侧不得堆放物品的范围可按照0.3m执行。人员密集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也可参照此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