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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描述及原因分析
1.问题描述
1)将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穿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图示1】;
2)强弱电线路敷设在同一桥架内,且无分隔设施【图示2】。
图示1
图示2
2.原因分析
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施工方便,未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造成强弱电相互干扰,严重影响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二、规范要求及正确做法
1.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第3.2.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11.2.5条。【图示3】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12.0.15条(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2.正确做法
图示3
三、应对措施及防治指南
1.为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且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应敷设在不同线管内或同一线槽的不同槽孔内。
2.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如果合用线槽,线槽应进行隔板分隔。
来源:《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指南》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第3.2.12条 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系统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第11.2.5条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第12.0.15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且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应敷设在不同线管内或同一线槽的不同槽孔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