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机械车位和充电桩车位是否可以共存?地下车库中机械车位设置为充电车位怎么处理?
答:1.位于不同防火分区时,机械车位和充电桩车位可以共存。各自防火分区可按各自标准进行设计。
2.位于同一防火分区时,机械车位和充电桩车位如需共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机械车位不应兼充电车位。
(2)防火分区面积应按充电车位防火分区面积计算。
(3)充电车位及机械车位(无人员停留)均应满足各自防火单元的防火分隔要求。
充电车位与普通非充电车位是否可以设于同一防火单元?
答:可以设于同一防火单元,防火单元的设置应满足省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的相关要求。每个防火单元内的停车数量包括充电车位及非充电车位。
按照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第4.9.4条划分车库的防火单元,当采用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分隔时,是否还需要设置人员疏散的防火门?
答: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不影响人员的疏散,不需另设其他人员疏散的防火门。当防火单元隔墙阻挡疏散路线迂回超长时,可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防火门,以减少行走距离。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第6.0.9条的条文说明:“当每个楼层设有2个及2个以上防火分区时,汽车疏散出口应分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当每个楼层只有1个防火分区时,2个汽车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若汽车疏散坡道总数为三个或以上时,两个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在同一防火分区内。那么对于充电桩车库,两个汽车疏散出口是否可设置在一个防火分区的同一防火单元内?
答:当汽车疏散坡道总数为三个或以上时,可以允许其中两个汽车疏散坡道设置在同一防火分区内。但对于充电桩车库,两个汽车疏散坡道不应位于同一防火单元内。
充电车位的防火隔墙为100mm厚,设计院用该墙作为防爆挡墙,是否可行?
答:规范没有要求充电车位设置防爆挡墙。
充电车库预留部分应按什么标准预留?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第一条第三点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1510号)第四条,“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故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建筑的最终使用要求。
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