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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1月30日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统称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现制定以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优化审批方式,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束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合并,对层级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压减情况如下:
1.工程勘察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2.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3.施工资质。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4.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二)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企业资质标准,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适当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多个资质合并的,新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相应扩大至整合前各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尽量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微观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和部分资质类别,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将除综合资质外的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方便企业就近办理。试点地方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并制定企业资质审批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资质审批权下放后地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企业资质全国通用,严禁各行业、各地区设置限制性措施,严厉查处变相设置市场准入壁垒,违规限制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承揽业务等行为,维护统一规范的建筑市场。
(四)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动企业资质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推行电子资质证书,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企业资质信息。简化各类证明事项,凡是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加快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使用范围,明确审批标准,逐步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坚持放管结合,加大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事后责任追究,对负有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的企业、人员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引导建设单位合理选择企业。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完善工程招标资格审查制度,优化调整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自主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企业。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为业主选择合格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引导企业依法自主分包。
(二)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注册人员责任。加快修订完善注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注册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动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持续规范执业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为提升工程品质、保障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制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指标说明,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地方审批人员的培训,提升资质审批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定期对地方资质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资格。
(四)健全信用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五)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等修订工作,合理调整企业资质考核指标。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公众预期。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释疑解惑,让市场主体全面了解压减资质类别和等级的各项改革措施,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反映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28日
附:申报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汇总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业绩要求: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上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3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7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人员
(1)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1人。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
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吨以上架桥机1台。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员齐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2人。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各型压路机3台。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5)各型压路机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1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4台;
(3)放线设备1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1台;
(5)涂层测厚仪1台;
(6)打桩机5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1台;
(9)经纬仪1台;
(10)水准仪1台。
(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测试仪2台;
(2)线缆测试仪2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2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7)光纤熔接机1套;
(8)光功率计1套;
(9)光衰减器1套;
(10)数字万能表1套;
(11)CATV测试验收仪1套;
(12)多用表校准仪1台。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铁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累计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施工机械设备:
(1)100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
(2)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1项技术装备:
(1)2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2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4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50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