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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2023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结果公告。
2023年7月至9月,河北省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按照河北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消防技术服务专项抽查的通知》要求,采取新增(违规)服务机构重点检查与其它服务机构随机抽查相结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信息比对与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注册地在河北省的503家服务机构中的328家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率达65.2%。
在检查的328家服务机构中,累计发现存在不符合执业规范或者服务质量问题的服务机构193家。其中,不符合从业条件的44家,实施行政处罚52家(次),罚款89.1万元,向各级政府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服务机构行政处罚信息52条。经综合评定,截止2023年9月30日,全省共有459家服务机构符合从业条件,44家不符合从业条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承诺失实的状况仍有存在。
有44家服务机构在人员、场地、设备、质量体系建设方面达不到与公示服务类型相符的从业条件,承诺失实,占此次检查服务机构总数的13.4%。
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人证分离”,不依法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或者实际在位的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数量达不到从业条件的最低要求。
(二)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不能有效保障。
一是质量控制方面。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无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件或者未书面明确本机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制定并落实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维护管理、出入库登记等制度,未制定作业指导书(检测规程、评估规程),未采取双人检测/维保、不合格复检等工作流程对技术服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二是人员使用方面。部分企业在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时,指派无资质人员执业或者现场操作人员非系统公示人员,维护保养检测现场执业只指派两名消防工程师实施,无消防设施操作员参与。部分企业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代办招人、代办申报登记等相关工作,服务机构未与从业人员实际见面或者签订劳动合同。
有的企业存在两名注册消防工程师轮流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同一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等违反质量管理控制要求的情况;部分执业人员对相关检测、评估设施设备操作使用方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式、服务项目基本情况不熟悉不掌握。
三是服务标准方面。部分服务机构只知道机械地完成报告模板规定的内容,未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等规定的程序、内容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甚至个别服务机构根本不知道维护保养检测、评估应遵循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任性执业。
(三)技术服务基础性工作还存在欠缺。
一是技术服务档案方面。大部分服务机构存档的执业活动原始记录不规范,未使用录音录像设备对现场执业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
有的企业未对执业项目逐一制作消防技术服务档案。原始记录过于简单不能体现主要执业过程,甚至用结论报告初稿代替原始记录;结论报告内容与原始记录的检测时间、范围、数量或者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二是结论报告方面。大部分服务机构的报告正文检测项目“实施情况”只填写“符合要求”“合格”或者直接复制前面的“标准要求”,未记录现场具体检测数据,不能体现实际工作情况或者设施设备现场状态;对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推荐报告模板中的“标准要求”,未依据现行技术规范及时进行修订,仍使用旧规范旧标准进行判定。
个别企业出具的结论报告未签名盖执业印章或者检测人员栏只有一人签名。对技术服务项目、结论报告不及时录入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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