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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消防产品因其特殊性,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容易造成严重社会危害而格外受到关注。消防产品质量如何?产业发展有哪些趋势?
据介绍,随着2019年13类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认证后,消防产品行业的参与度持续提升,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消防产品合格率下降明显,并呈现出地域集中分布态势,而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合格率不断提升。
部分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下降
2019年,消防水带、建筑耐火构件、火灾防护产品、消防通信产品等13类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改为自愿性认证后。5年来,13类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由7034家增加至8955家,生产企业数量增加27%。放宽准入限制吸引了更多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有效促进了市场竞争,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宽进”效果明显。
但同时也要看到,根据国家消防救援部门使用领域监督抽查统计,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自13类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认证后有所下降。2018年合格率为92.1%,2019年下降到86.7%、2020年为89.1%、2021年为88%,2022年为85%。其中,自愿性认证消防产品如防火门、防火卷帘、排烟阀合格率均不足90%,消防水带合格率由99.1%大幅下降至78.8%,泡沫灭火剂合格率也出现明显下降。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如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合格率则大幅提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合格率稳步提升。
抽查统计结果显示,部分抽检不合格产品呈现地域分布集中的特点:灭火器不合格产品产地集中在山东临沂地区,消防水带不合格产品产地集中在福建南安地区,防火门不合格产品产地集中在河北任丘地区,防火涂料不合格产品产地集中在河北大成、山东枣庄地区,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不合格产品产地集中在广东地区。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负责人分析,造成上述问题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13类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认证后,消防产品行业的参与度持续提升、竞争日趋激烈,同质化竞争严重,不少企业低价倾销,生产质次价低的消防产品。
二是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后,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产品质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公安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实施监督管理,现行监督管理模式没有完全跟上改革步伐。
三是部分新进入行业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意识淡薄,不能自觉遵守相关规范,还未形成守法意识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意识。
四是部分认证、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甚至借机寻租。消防执法改革后向社会开放了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认证、检验机构均可开展认证、检验工作。但部分认证、检验机构存在虚假认证、出具不实认证检验结果等问题,认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公正性面临挑战。此外,当前大部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检机构,部分检验机构低价中标后向生产企业索取“保过年费”,敲诈勒索企业,扰乱市场秩序,阻碍消防产品高质量发展。
五是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环节,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结果采信度不高,产品认证拉高产品质量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部分产品假冒伪劣问题突出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转隶改制后,评定中心共受理社会各方有效投诉、举报共70余件,涉及获证企业90余家,投诉、举报查实率为35%。其中,对产品质量的投诉占多数,如销售伪劣产品、产品一致性不符、关键参数不满足要求、原材料添加不足等。品类涉及防火门、给水设备产品、钢结构防火涂料、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等。典型问题包括:灭火器灭火剂含量、瓶体厚度不合格;防火门门扇厚度、门框侧壁宽度变小,填充物有缝隙;消防水带衬里材料由聚氨酯变为PVC;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擅自调低灵敏度等。
评定中心在调研中还发现了一些制假售假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虚标产品参数、买样送检、违法假冒CCC认证标志、更换关键件冒充知名企业产品等。在接受工厂检查时,临时搭建或租用场地、人员和设备进行弄虚作假,浑水摸鱼。
二是被假冒侵权生产企业维权困难,假冒侵权严重影响品牌企业信誉,企业自身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三是部分生产企业一家多证,重复取证,在同一生产地址注册多家企业申请认证,“打一枪换一炮”大肆制假售假。
自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以来,评定中心已暂停915张认证证书、撤销620张认证证书、注销2119张认证证书,并及时公布证书处理信息,有力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对800余家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安排“证后监督”,试点线上线下买样抽检,多举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本文转载于《中国应急管理》杂志2024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