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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消函〔2024〕16号)和我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33号)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不断提升我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水平,抓好建设工程消防源头把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进一步夯实冷库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冷库建设工程火灾,确保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依托局消防安全工作组,成立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集中整治工作组,成员由局消防审验处、局勘察设计处、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局审批管理处、市消防审验中心、市质安站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区局分管消防审验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局消防审验处根据工作组要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做好情况收集、汇总反馈,组织督促检查。
四、整治对象
承接消防审验业务以来(即2019年6月之后)由市、区住建部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的冷库建设工程(含附设有冷库的项目,下同)。
五、集中整治的时间和方法
本次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集中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分如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经施工图审查的冷库建设工程进行自查,检查冷库的消防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形成项目自查清单(详见附件2),于2024年11月10日前报局消防审验处。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1.消防设计质量复查
局消防审验处会同勘察设计处根据项目自查清单随机抽取项目,组织开展冷库建设工程专项消防设计质量复查。
2.消防审验程序排查
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等,全面梳理消防审验职责承接以来本地区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但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的冷库建设工程,纳入本地区消防审验程序排查整治清单。
3.施工现场质量抽查
局消防审验处会同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对在建的冷库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市、区按照管辖分工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要求选取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对保温材料品牌报审、进场检验和抽样送检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对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依法进行抽样检验。
(三)督促整改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
针对集中排查发现存在违法承接消防设计、施工业务以及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设计、施工及违反消防审验程序等情形,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立即组织整改,并通过约谈、通报等予以曝光,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认真组织做好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及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依法行政,严格审验监管
各部门要强化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规范此类项目收件和受理,严格把关消防设计质量,强化现场评定和抽查检查,依法做好消防验收备案。同时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承接消防设计、施工业务以及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设计、施工等情形,充分运用约谈、通报、立案查处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消除问题隐患,举一反三,不断筑牢冷库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防线。
(三)加大宣传,主动靠前服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运用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加大冷库施工作用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宣传,不断提供一线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此外,各部门应靠前提供审批服务,主动阐明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积极答复建设单位提出的各类政策和技术咨询,在施工过程与验收等各个阶段,做好技术指导。
附件:冷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自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