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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淀区羊坊店街道一楼房外立面施工现场发生冒烟警情。119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调派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经核实,起火物为3层装饰面与楼体之间外保温材料,过火面积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被困情况。
经调查,该起火灾为施工分包单位工长王某指使工人韩某在未报备企安安系统,未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动火证的情况下,私自使用砂轮,在楼体西侧中间位置切割固定石材的金属框架,切割产生的火星掉落在装饰面与楼体之间外保温材料上引起火灾。
由于施工单位应急处置不得当,造成火灾蔓延;产权管理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施工单位严重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等因素最终酿成事故。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消防部门将施工单位公司项目负责人胡某等3人移送公安机关。
处罚结果:
最终,公安机关对动火指使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行政处罚,动火人韩某处以行政拘留4天的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胡某进行传唤警告。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者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和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来源@北京消防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