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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5-01-13中国消防协会当宁消防网

团体标准《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矿业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消防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慧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小蜜蜂互联(北京)消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蚌埠依爱消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安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蔚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宇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市达克富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诺亚氟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雷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安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美泰喷雾技术有限公司、泉州市山河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智慧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捷凯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消防协会)、成都紫外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国能通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博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豪能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欧萨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鑫联晟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南京和本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华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鑫宸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科永安(安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纽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惟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智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锐华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沃力源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致远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睿佳智慧(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西门子西伯乐斯电子有限公司、陕西智卓实业有限公司、安徽航天立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恒创天瑞(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蓝谷智慧(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作战训练处、金茂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浙江吉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环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成峰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蓝鲸标准化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四川蓝鲸高领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国维、崔海浩、许磊、吴尚洁、贺国伟、刘敏、曹子江、侯祖贵、鲁爱辉、李晓华、赵康柱、王新峰、王翔、蒙磊、刘亮、戴映、庄坤森、孙亚军、陶杨、张瑞昌、郑永华、蓝燕凤、张巍、高坤、蔡德伦、吴文伯、刘谏、熊志、戴宝林、王响宁、魏宁、许伟成、陈洪颖、范黎明、蔡金、郑大为、徐凡席、李柏松、王照勋、赵秀娟、赵志华、鲁锐华、廖丹、单宗禹、濮励、王丽红、兀峰、何杰、罗浩亮、董珂、王永辉、章晓伟、沈波、林静、周军桥、范思岭、赵志伟、陈昌鹭、杨全凯、邓名卓、石来增、贺国刚、马金府、沈刚、张奥辉、聂雄、赵伟刚、傅佳佳、朱泽华、刘炫炀、陆亚利、廖凡、别睿、官洪运、何良策。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规划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防火、消防设备设施、电气安全、施工及验收、使用维护、应急处置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电动汽车换电站及充换电站,对于改建、扩建的电动汽车换电站及充换电站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T 29317-2021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 31247 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

  GB 38031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 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1048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GB/T 51077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17-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汽车换电站 EV battery-swap station

  为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提供动力电池快速更换服务的场所。

3.2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EV charging or(and)battery-swap station

  为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提供充电和动力电池快速更换服务的场所。

3.3 充电仓 charging bay

  用于电动汽车换电站电池集中贮存、充电的空间,即电池充电放置的仓室。

3.4 消防应急处置仓 Fire emergency handling site

  消防应急处置仓是设置于充换电站内对着火电池进行应急灭火处置的隔离区间。

4 规划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4.1 规划选址

 4.1.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宜独立设置在地上,且严禁设置于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4.1.2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

  b) 不应靠近易产生可燃气体积聚的油性植物种植区;

  c) 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d) 不应设在低洼或有可能积水的场所;

  e)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f) 不应附设于民用建筑内。

4.2 总平面布置

 4.2.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宜至少沿充换电站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GB 55037的规定。

 4.2.2 在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设置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时,换电主站房与埋地油气罐、加油机、加气机、油管通气口、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等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或采取防爆保护措施,且应同时符合GB 50156和GB 50058的规定。配电室(房)与埋地油气储罐、加油机、加气机、油管通气口、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等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156和GB 50058的规定。

 4.2.3 当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充电仓与车辆通行道路相邻时,充电仓与道路之间应设置保护充电仓的防撞柱或防撞栏,高度不应小于0.5m,防撞柱或防撞栏与充电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m。

 4.2.4 超过5个换电车位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应设置消防应急处置仓或事故电池紧急转移处置装置。

5 建筑防火

5.1 防火构造

 5.1.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站内建(构)筑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5.1.2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的集装箱式换电仓以及应急处置仓的仓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5.1.3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建(构)筑物室内装修设计应符合GB 50222的规定。

 5.1.4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设置预装式变电站的,预装式变电站与换电主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 m。

 5.1.5 电动汽车换电主站房与甲乙类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 m,与甲乙类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 m,与丙丁戊类厂房和仓库、单多层非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与单多层的人员密集场所、住宅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且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5.1.6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设置多个换电主站房的,换电主站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 m或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防火墙两侧的长度、高度应分别超出换电主站房外廓1m及以上。

 5.1.7 电动汽车换电站房组合建造且电池箱成列布置的,电池箱列数不应大于4列,且各列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9m。换电主站房内的电池箱宜进行分段设置,每段的电池箱数量不宜超过12个,段与段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1.5m或设置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

 5.1.8 电动汽车换电主站房内电池箱与站外行车道边缘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5.1.9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防火间距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GB 55037、GB 50966、GB/T 51077、GB 50016及GB 51048的有关规定。

 5.1.10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不同空间之间应进行防火封堵,孔洞、缝隙等的防火封堵组件的防火、防烟和隔热性能不应低于封堵部位建筑构件或结构的防火、防烟和隔热性能要求。

5.2 安全疏散

 5.2.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应设有紧急情况人员安全撤离通道。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值班室、监控室的门应直通室外且从内向外即推即开,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5.2.2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换电主站房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6 消防设备设施

6.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6.1.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设置的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应符合GB 50016和GB 50974的规定。

 6.1.2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数量应满足灭火救援要求,且不少于2个,设计流量不应小于20 L/s;

  b) 宜采用地上式;

  c) 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20m,每个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 m;

  d) 室外消火栓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6.1.3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宜设置污水排放设施。

6.2 火灾预警报警与应急照明

 6.2.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合理划分火灾探测报警区域,充换电间、配电室(房)、监控室、值班室等区域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应能传至有人值班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GB 50116的规定。

 6.2.2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2.3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储存覆盖时间不应少于7天。

 6.2.4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宜建立远程安全监控中心,记录电池故障和热失控报警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6.2.5 电动汽车换电站宜采集电池管理系统BMS的热失控信号,BMS热失控信号宜作为火灾报警的输入信号传送到火灾报警控制器。

 6.2.6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火灾探测器应至少采集CO、H2、烟雾环境数据,应与自动灭火系统、换电机器人等进行联动设置。

 6.2.7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火灾报警信号确认后,立即切断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电源,并应自动将事故电池箱调运至换电主站房外,或自动将事故电池箱调运至消防处置仓内。

 6.2.8 多个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统一运营管理的,负责运营的企业可设置消防远程集中控制中心或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报警信号、故障报警信号和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运行状态信息应上传到集控中心;

  b) 集控中心应设置充换电站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对所辖充换电站全部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实施集中图形显示,实现实时监视、火警处置、故障报警、远程应急操作、设备状态信息显示和查询打印等功能。

 6.2.9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符合GB 13495.1和GB 17945的要求。

 6.2.10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配电室(房)、监控室等以及发生火灾仍需要正常工作的其他设备间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 min。

 6.2.1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换电主站房内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6.2.12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站内建筑的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离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应按照要求设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6.3 自动灭火系统

 6.3.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应根据自身火灾特点采取相适应的自动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能有效处置电池火灾,具备扑灭电池火灾明火且抑制复燃的功能,可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液氮灭火系统等洁净灭火系统。

 6.3.2 自动灭火系统的系统参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液氮灭火系统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标准未做明确规定的,系统参数宜经试验确定。

 6.3.3 换电站电池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12L/min,持续喷水时间不宜小于2.0h。

 6.3.4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充换电站,站内消防水池的补水条件至少应满足12h持续供水要求。

 6.3.5 灭火系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具有自动、手动、现场机械启动方式和远程应急启动方式;

  b) 设计时,应考虑施工吊装、可燃气体爆燃(炸)等因素造成站房和设备变形导致灭火系统管路受损因素,增加防变形相关技术措施;

  c) 应符合“先断电、后灭火”的要求,灭火系统控制组件在接收到火灾信号后,根据既定灭火策略,自动启动灭火系统;

  d) 灭火系统组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6.3.6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设置消防处置仓的,消防处置仓应具备电池火源隔离、冷却灭火、排烟通风等功能,消防处置仓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分隔或满足与周边电池箱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m。

 6.3.7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应根据气象条件、周围环境、设备发热量等因素综合考虑通风方式。监控室、休息区与充换电间之间不应设置通风口或可开启外窗,监控室与充换电间的门应具有自动关闭功能。

 6.3.8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6.3.9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

 6.3.10 充换电站的充电仓室、电池储存仓室应设有防爆泄爆措施,泄爆面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

6.4 灭火器及其他消防器材

 6.4.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充电桩、电气设备间、电池储存舱室等位置应按B、C类火灾严重危险级配置水基型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设计和计算应按计算单元进行,灭火器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数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宜不多于5具。

 6.4.2 灭火器设置点位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手提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应超过15m,推车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应超过30m。

 6.4.3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影响安全疏散。若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6.4.4 电动汽车换电站宜设置事故电池箱处置水池或采取其他针对性消防处置措施,事故电池箱处置水池应设置在换电站内的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水池尺寸和容量应能完全淹没一个事故电池箱,并设置充水管路。

 6.4.5 不应设置妨碍故障电池处置的障碍物。

7 电气安全

7.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或采用UPS装置持续供电,当其他用电被切断时,应能保证消防用电。

7.2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7.3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7.4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电线电缆不得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及运送酸碱物质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类。

7.5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充电机应自配电室(房)开始采用专用的供电线路,火灾信号或电池热失控信号确认后,应能切断充电机的供电电源,且不切断换电机器人和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

7.6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换电机器人配电线路不得外露并做好高温防护。其他设备电缆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GB 31247的规定。

7.7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内发热部件及功率部件之间应使用阻燃隔热材料隔离,阻燃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应达到GB 8624-2012中的A级。

7.8 电动汽车换电用电池箱的壳体宜采用不燃材料,电池箱外壳设计应与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相关技术要求匹配。

7.9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电气设备接地设计应符合GB/T 50065中的规定。

8 施工及验收

8.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施工宜按DL 5027、GB 26164.1执行动火管理和动火工作票制度。

8.2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消防工程施工应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或技术等级资格。

8.3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措施应符合GB 50720规定。

8.4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应符合GB 50166规定。

8.5 站内所有电池箱内采用的电池系统应满足GB 38031的安全要求。

8.6 充换电站内快换电池箱架应满足GB/T 33341的要求。

8.7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应符合GB 51309规定。

9 使用维护与应急处置

9.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应配备能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运行维护人员,运行维护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工作原理、设备性能、常见故障处理、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消防安全知识以及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并定期开展培训,每年至少1次。

9.2 运维人员应按期开展专项巡检,对设备进行巡视、维修和保养。特殊季节和极端天气前后,应针对专项巡检内容目录开展巡检。

9.3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设备或监控系统发出异常告警信号时,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在缺陷和隐患未消除前应加强监视,增加巡视频次。

9.4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行单位完善应急物资,并对应急处置人员或联动单位关联人员进行应急安全培训。

9.5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行单位应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火灾应急演练。

9.6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行单位应按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按应急职责和流程实施。

参考文献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19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 55029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来源:http://www.cfpa.cn/home/news/detail.html?news_id=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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