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讯(尚哲 记者 孙玉红)今年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决定每年在每学期的中小学校“消防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一课”讲授活动、实施一次校园逃生疏散演练活动、组织一次师生实践体验活动、完成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家庭作业。
据悉,按照要求,各地要逐级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职责,公安、教育部门将联合组织对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授课和学习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 评成绩作为优秀教师、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之一。今天是全省中小学校“消防日”,各学校将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小学4年级以上师生要求全部参加。
为“消防一课”开设专门网页
各地教育部门将部署学校按照学生的年龄特点以及知识结构,由浅入深,分年级、分类别编写消防安全教学、实验设计和实践体验的课程教案。各级公安机关消防 机构将积极为教案的编写提供素材、消防器材和安全保障。同时,将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抽选业务素质强的消防监督干部担任学校消防辅导员。
据了解,省公安消防总队网站“黑龙江消防网”将为各类教案、辅助教学方法以及公开课视频开设专门网页,提供浏览和下载功能。同时,将积极推动“全国消防 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评选工作,并对照标准完善硬件设施、教学及辅助教学手段,使广大中小学生能直观、生动地了解火灾的危害、引发火灾的条件和基本的逃生 自救常识。
校园消防疏散演练常态化
今年起,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学校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 与演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学校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由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直接给予指导,切实结合学校建筑结构和学生分布的实际情况,合 理设置疏散路线,消除演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混乱现象。
2012年春季开学的前两周,全省所有中小学校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率要达 到100%。要在3月26日全省中小学校“消防日”当天全部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确保小学4年级以上师生参与率达到100%。同时,4月17日 全省“全民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日”,各地将督促指导全省所有学校在当日组织全体师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大演练活动。
培养更多“小消防宣传员”
全省各消防队站将长期面向社会开放,积极主动联系辖区中小学校,引导广大师生到消防中队参观;或组织消防部队官兵定期到校园设置体验点,为师生讲解灭火 器材的使用方法,实地体验灭火救援行动,促进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各中小学校将合理安排体验课时,安排每个班级选出若干名代表,作为“小消防宣传员” 到消防中队学习和体验基本的消防技能,回学校后向其他学生进行讲授和传播。全省各中小学校还将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消防宣传、举办消防夏令营,以及观摩消 防演习,体验火场逃生等多种形式的实践体验活动,强化消防安全教育的效果。
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消防家庭作业
全省 各中小学校在加强课堂教学的同时,将布置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消防专项家庭作业,培养学生对所学消防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消防专项作业的内容要围绕家庭消防 安全自查、整改家庭火灾隐患等方面,也可请学生和家长一起到当地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和体验活动,以此带动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主动学习和运用消防 知识能力的提高。
冰城消防
【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常识】
在学校如何注意防火?
l.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严防用火危险。
3.采用火炉取暖的教室,要选派专人负责,管理好炉火。
4.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5.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站场,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l.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选出口脱身,或者采取保护措施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可能引火入室。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可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
4.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
5.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做到双脚先落地。
6.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7.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8.火灾发生时,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以湿的毛巾或口罩保护口、鼻及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