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由于维修经费、使用者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排除,也存在一些困难。对于我省3万余幢高层建筑而言,这些都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基于这些原因,今年3月3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而今后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强化高层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超过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以及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南京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南京市高层建筑4998幢,集中分布在老城区、河西新城、浦口新城和江宁开发区,占总数的81%。其中,高层公共建筑685栋,高层居住建筑4313幢。南京现有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79幢,约占总数的2%。
而在整个江苏省,现有高层建筑3万余幢,其中超高层建筑300余幢。
为从根本上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江苏省近年来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予以规范,《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运而生,明确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业主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高层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明确多产权建筑经费来源
一栋高层建筑往往有上百户居民居住,或包含数家单位。而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会出现业主、使用人之间以及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对消防安全责任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因此,明确多产权、多使用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为这一规定的最大特点之一。
另外,对于常遇到的经费问题,《规定》也根据建筑的使用时间,明确了来源。“在建筑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而保修期满后,除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依法或者约定由物业服务费用支出的外,其他费用可以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对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相关业主按照约定承担。”
对于专项维修基金经费审批手续繁琐这一“瓶颈”,除了简化程序,《规定》还提出,可以尝试将高层建筑内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用于建筑消防。
提高安全意识才是关键
该负责人坦言,在消防工作中,除了要有针对高层建筑的法规,住户或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识也需要提高。而这也是他们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鼓楼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王志祥说,有一件事让他们觉得尴尬:大队有一次到一处需要整改的高层住宅小区征集居民们的维修意见。
但对于与自己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消防隐患,业主们似乎并不关心,甚至收上来的调查表还不到发出数量的一半。
诸如此类的情况不少。不少小区的业主宁愿把公用经费花在保洁等看得见地方,也不愿意花在更新、维修消防设备上。草场门大街的一栋高层的报警、喷淋系统均发生故障,虽然小区有数百万的维修基金,但业主委员会至今没有通过拿出约100万元维修故障设备的方案。
王志祥表示,针对这样的情况,他们将依据《规定》中的要求,对高层建筑的居民和使用者加强宣传。
志愿者消防队作用初显
高层建筑垂直高度高,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所以,第一时间的自救显得格外重要。
根据《规定》,今后凡是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都将建立由保安人员、业主等人员组成的志愿消防队。记者了解到,目前,紫峰大厦已经组建了首支专业化义务消防队,并聘请退役消防员担任骨干力量。而在实际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规定》还提高了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技术标准,今后高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箱内需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病房楼等人员不易疏散的高层建筑需设置避难层;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重要公共建筑,还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记者了解到,新百商厦已经新设了直升机停机坪。
>>>链接
这些违规行为将被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工作时,未依据本规定履行统一管理机构职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或者对发生故障、损坏的消防设施未及时组织维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少于2人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防火巡查、检查或者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有关消防安全情况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