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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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要求:
1、低倍数系统固定顶储罐
1)固定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其横截面积确定。
2)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下或半液下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5.0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40min。
2、低倍数系统外浮顶储罐
1)钢制单盘式与双盘式外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
2)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3、低倍数系统内浮顶储罐
1)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其他内浮顶储罐应按固定顶储罐对待。
2)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规范要求的1.5倍,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4、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单罐容量小于10000m³的甲、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当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宜为固定式。
2)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采用液上喷射形式,且保护面积应按油罐的横截面积确定。
3)系统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5、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对于全淹没系统,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5min;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5min。
2)对于局部应用系统,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和B类火灾时,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6、泡沫-水喷淋系统
1)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之和不应小于6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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