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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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峥嵘:根据《栓水规》9.2.1要求,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的井底、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仓库等场所,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这些消防排水设施是否属于消防负荷,是争议较大的问题。
本文讲解消防负荷的概念,同时解析消防负荷确定原则并示例应用。
一、何谓消防负荷?
通俗的说,消防负荷是指消防用电设备,主要包括:消防控制室设备及照明、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装置、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各类设施、设备。
二、除消防用电设备,还有哪些设备属于消防负荷?
除消防用电设备以外,以下情形的用电设备,也应参照消防负荷标准,由消防负荷回路供电:
1、兼有消防设备功能的设备:
比如,辅助(或兼做)消防监控的电视监控系统等。
2、与消防设备配套,或保证消防设备运行的设备:
比如:消防水泵房的排水泵、消防电梯井底的排水泵、消防管道的电伴热装置、部分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自动关闭装置等等,这些设备是消防设备运行的有效保证。
三、有些设备不属于消防负荷,可行的情况下,尽量参照消防负荷的标准供电: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和仓库等场所,应设置消防排水设施,这类消防排水设施不属于消防负荷,是否提高供电标准,由设计师依据实际需求确定。至少,这类设备应采用相对独立的供电回路,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不能切断电源,可行的情况下,宜采用消防负荷回路供电。
四、综上,《栓水规》9.2.1要求的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泵,应按消防负荷标准供电;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仓库等场所,应采用相对独立的供电回路,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不能切断电源,可行的情况下,宜采用消防负荷回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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