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当宁消防网![请登录]您是新用户?[免费注册]
  • APP下载
  • 消防警报设备报价单
  • 我的询价单
  • 您有0条消息

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当前位置: 当宁消防网 > 气体灭火系统装置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 GQQxx/2.5-JXJA系列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单瓶组
分享  
GQQxx/2.5-JXJA系列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单瓶组
品       牌:
证       书:
中国3C认证 检验报告
价       格:
媒体价    ¥0.0元
价       格:
市场价    待询价
购买方式:
产品热度:
好评
度:
QQ:65890257
  • 剑安消防
进入品牌页
关注

详情介绍

属性参数

文章资料

图片(0)

视频(0)

咨询评价

售后保障

年中大促

一、GQQxx/2.5-JXJA系列单瓶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灭火原理

  1、使保护区冷却,灭火剂分散,消耗氧气,达到防火效果;

  2、七氟丙烷灭火剂以液体形式喷洒到保护区域,在喷嘴中,液体灭火剂快速进入需要吸收大量热量的气体,减少保护区和火焰周围的温度;

  3、七氟丙烷灭火剂由大分子组成,当火分子在一部分关键断裂时需要吸收热量;

  4、保护区内灭火剂和火焰的存在会降低氧气的浓度,从而降低燃烧的速度。

二、GQQxx/2.5-JXJA系列单瓶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主要优点

  无色无味、不导电、无腐蚀,无环保限制,大气存留期较短。其无毒性反应(NOAEL)浓度为9%,有毒性反应(LOAEL)浓度为10.5%,其设计浓度一般小于10%,对人体安全。其特点具有良好的清洁性(在大气中完全汽化不留残渣),良好的气相电绝缘性及良好的适用于灭火系统使用的物理性能。

三、GQQxx/2.5-JXJA系列单瓶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技术参数

系统工作压力 2.5MPa(20℃)
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4.2MPa(50℃)
灭火剂最大充装密度 1120kg/m3
灭火剂喷放时间 ≤10s
工作电压 DC24V
启动电流 ≤1.6A
工作温度范围 0℃~50℃

  GQQxx/2.5-JXJA系列单瓶组柜式有以下具体型号(GQQ字母后为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容量):

  GQQ40/2.5-JXJA

  GQQ70/2.5-JXJA

  GQQ90/2.5-JXJA

  GQQ100/2.5-JXJA

  GQQ120/2.5-JXJA

  GQQ150/2.5-JXJA

  GQQ180/2.5-JXJA

四、GQQxx/2.5-JXJA系列单瓶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应用场所

  电子计算机房、数据处理中心、电信通讯设施、过程控制中心、昂贵的医疗设施、贵重的工业设备、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艺术馆、洁净室、消声室、应急电力设施、易燃液体存储区等,也可用于诸如喷漆生产线、电器老化间、轧制机、印刷机、油开关、油浸变压器、浸渍槽、熔化槽、大型发电机、烘干设备、水泥生产流程中的煤粉仓,以及船舶机舱、货舱等,经常有人工作而需要设置气体保护的区域或场所。

关于我们
当宁消防网提供的商品保证正品,并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货物从发出之日起,质保一年,请放心购买。
关于发票
发票说明:当宁消防网所售商品均可提供正规发票。
发票抬头:发票抬头不能为空,您可在下单时,在“备注”处填写您本人/他人的名字或公司名称,发票一旦开出即不可更改、退换。如因客户原因导致的发票抬头错误,恕不能提供发票重开服务,敬请谅解。
签收提醒
为了您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请您在签售货物时务必对商品的型号、数量和外观等内容进行核对验收,并建议您尽量不要委托他人代为签收,若由他人代为签收商品且在没有配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生的验货行为,则视为您所订购商品及包装无任何问题。
退换货
在保证产品包装保存完好、配件、合格证、发票齐全的前提下,若您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只需提供当时购买的订单号,从产品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享受当宁消防免费的售后维修服务(配件除外、运费各半)。
特别提醒:
由于本店所售产品为工业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请购买前确认好型号,如确为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自签收之日起,在保证产品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申请退换货,谢谢您的支持!
自产品发出之日起1年内,如遇产品质量问题,请您联系客服处理,经技术确认后,为您作维修处理(运费各半)。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店发错产品,返回运费由我们承担。
2.当宁所售均为全新品,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以下情况视为影响二次销售:
1)物品上出现划痕、裂缝;
2)物品上包装破损或已通电使用;
3)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
4)其他可能影响二次销售的;
3.以下情况不予以办理维修:
1)过保产品(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2)人为损坏;
3)非我店售出产品;
4)经鉴定无法维修;
4.请在里面放置一张纸条,上面写清楚故障描述、订单号、原收件人的姓名、电话、收货地址以及寄回物品清单。

全部评价(0)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电话:400-928-6119

rss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高景国际大厦14层

ICP备案证书号:沪ICP备19002773号-1

© 2005-2026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