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当宁消防网![请登录]您是新用户?[免费注册]
  • APP下载
  • 消防警报设备报价单
  • 我的询价单
  • 您有0条消息

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当前位置: 当宁消防网 > 产品资源中心 > 消防工程 > 预制灭火系统如何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行业应用专题
智慧消防
火焰探测器
地下综合管廊
可燃气体探测器
空气采样品牌型号
资源中心

浏览历史

预制灭火系统如何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一、问题描述及原因分析

1.问题描述

1)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超过10台;【图示1】

2)设置多台预制灭火装置的保护区,气体灭火控制盘启动输出电流无法保证同时开启各灭火装置时,采用分时脉冲方式依次启动各台灭火装置,造成延时启动。【图示2】

图1

图示1

图2

图示2

2.原因分析

1)设计图纸无明确技术要求;

2)制造商选用的灭火分时启动器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规范要求及正确做法

1.规范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第3.1.14条、第3.1.15条。

三、应对措施及防治指南

1.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当防护区容积较大,预制灭火系统装置数量较多时,尽量选用灭火剂充装规格较大的灭火装置,以减少装置的总数量;如果保护区面积大于500 m2,或容积大于1600m3,建议采用管网灭火系统

2.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保护区设置多台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如气体灭火控制盘启动输出电流不够时,建议采用增加外部电源的方式,保证各装置同时启动。

来源:《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指南》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第3.1.14条 本条规定,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数量不宜多于10台。这是考虑预制灭火系统在技术上和功能上还有不如固定式灭火系统的地方;同时,数量多了会增加失误的几率,故应在数量上对它加以限制。具体考虑到本规范对设置预制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规定和对喷头的各项性能要求等,认为限定为“不宜超过10台”为宜。

第3.1.15条 为确保有效的扑灭火灾,防护区内设置的多台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必须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也应有严格的要求,本条规定是经过多次相关试验所证实的。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

下一篇:关于防火卷帘有何要求?民用建筑可以设置不规则型的防火卷帘吗?
上一篇:【合集】消防炮灭火系统常见问题及处理指南

当宁消防网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电话:400-928-6119

rss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高景国际大厦14层

ICP备案证书号:沪ICP备19002773号-1

© 2005-2026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