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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8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160人、驾驶员70人、防火巡查员30人、消防专干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
1.战斗员160名;
2.驾驶员70名;
3.防火巡查员30人;
4.消防专干24名。
(二)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3)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2.消防战斗员招聘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2)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具有部队经历的人员凭退伍证可适当放宽年龄。
3.消防驾驶员招聘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驾驶工作;
(2)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男性,具有部队经历或驾驶技术过硬凭退伍证或对应表彰证书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2、A2、A1有效驾驶证;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4.防火巡查员招聘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较强;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制度,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抗压能力;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可优先考虑;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5)熟悉各类消防设施、检测仪器的应用;
(6)掌握建筑安全、防火等基本常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
(7)有防火工作经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相关工作证书者优先。
5.消防专干招聘条件为:
(1)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需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4)或原消防部队5年以上消防执法工作经验的转业干部。
二、工作任务
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防火巡查员担负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辅助消防执法等任务;消防专干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档案管理等任务。
三、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薪资按宝安区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各岗位入职后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发放岗位工资及绩效奖金等。录用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工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事假等,具体假期标准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
(三)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制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改革工作的通知》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五)高中毕业以上年龄在24周岁以内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队工作时间经认定,可在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计入工作时间,条件等同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注册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复核、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征信查询、政治复审、报到集训等程序实施。各环节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一)注册报名及网上初审(9月13日至9月21日)
应聘人员在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上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简历、选择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报名截至时间为9月21日12时。
(二)考核评定及现场复核(9月24日至9月25日)
应聘人员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复核及考核测试。
战斗员、驾驶员、防火巡查员岗位考核评定分为体能考核、心理测试、面试,体能考核的项目为1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标准见《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前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列适应性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消防专干岗位考核评定分为心理测试、面试以及笔试,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笔试内容涉及《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必须在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现场复核需带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报考驾驶员需要)等个人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料复核清单》(附件4)。
(三)体格检查及政治复审(9月27日至9月28日)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5),战斗员、驾驶员、防火巡查员岗位按照专职队员标准实行,消防专干岗位按照消防文员标准实行,体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聘岗位缺编人数的1.5倍。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政治审查主要了解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包括应聘人员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公民遵纪守法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四)入队集中培训(10月9日至12月9日)
通过人员需带齐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个人资料按时前往制定集训地点报到,逾时视为放弃。培训期间实行半封闭式管理,期间严格按照营区管理规定实行,不服从管理者不予录用。入队集训完毕后,结合考核情况发布录用公告。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21日12:00。
(二)报名二维码:报名方式为扫描二维码通过小程序进行报名。
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附件1)。
(附件1)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网上初审、现场复核、考核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后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报名人员具体工作地点以用工单位安排为准。
(五)新冠阳性病例康复后未超过15天者不允许参加。
(六)战斗员、驾驶员、防火巡查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个月,消防专干集中培训不少于1周,集训结束后需按岗位参加结业考核,未通过考核或不符合岗位需求的,视情况调整到其他岗位或不予录用,应聘者需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七)咨询电话:0755-27754374。
招录全程除体检需自费外,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招录名义收取介绍费、考核费、工本费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投诉举报电话:0755-83232014)。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可查看,消防百事通App和网站均可下载):
5.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13日
信息来源@深圳消防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BOZD9gR3AmJlXmki0bm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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