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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方案(赣教办函〔2024〕13号)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学生密集场所的出入口、消防通道、走廊过道、楼梯等关键控制区域,安装智慧消防物联网终端及视频监控设备,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精准、远程监管,对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管控和整治学生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校和学生密集场所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要求,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实施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包括智慧消防(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运行维护和值班值守服务等。

附通知原文:

图1图2图3

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方案

为深刻汲取新余“1·24”特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相关安全生产会议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和《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新余“1·24”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赣消委字〔2024〕1号)《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依据《江西省消防物联网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导则》(赣专办字〔2021〕4号)和《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023年修订版)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学生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建设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全省教育系统学生密集场所的出入口、消防通道、走廊过道、楼梯等关键控制区域,安装智慧消防物联网终端及视频监控设备,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精准、远程监管,对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管控和整治学生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设范围

本方案所指学生密集场所,是指面向中小学生(包括3至6岁的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专修学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宿舍、教室、功能室、实验室、实践实训基地等。

三、建设原则

1.全省统一。省教育厅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免费提供给各地各校和学生密集场所统一使用,并通过监控平台,形成全省学生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一张网”。

2.分级负责。省教育厅统筹规划全省学生密集场所智慧消防建设,开发全省教育系统统一的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各设区市教育局调度推进学生密集场所智慧消防建设,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建设任务;县教育局、高校和学生密集场所主体主责,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实施并按时保质完成学生密集场所智慧消防建设;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责任,提供有效服务,构建“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密集场所和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五级一体化的消防安全建设和监管机制,并通过监控平台,加强学生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时防范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止安全事故发生。

3.自主实施。各地各校和学生密集场所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要求,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实施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包括智慧消防(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运行维护和值班值守服务等。

四、建设内容

根据当前学生密集场所实际,按照全过程且实时的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要求,开发建设监控平台,统览消防安全态势感知,实现智慧消防监管。

(一)配齐监测设备

在学生密集场所的出入口、消防通道、走廊过道、楼梯等关键控制区域,配备移动终端报警功能的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同时安装足够、符合国标要求的摄像头(出入口摄像头须配备音柱)和智慧用电装置,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全方位、无死角监控。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摄像头和智慧用电装置全部接入监控平台。

(二)可视化大屏

基于全省地理信息图,一屏统览全省学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态势感知,清晰展现各项消防安全信息统计情况,包括学生密集场所的现场视频、摄像头在线、消防设备告警趋势、消防安全隐患、违规行为预警及处置情况等,并对学生密集场所的关键控制区域实现数字孪生3D可视化。

(三)消防即时预警

学生密集场所的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智慧用电装置接入监控平台,并将火灾报警等数据传送至监控平台;一旦出现火灾隐患,监控平台自动报警,提醒学生密集场所法人及经营者、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和第一时间处理,实现智能监测、闭环管理;隐患报警逐级上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四)视频AI即时告警

将学生密集场所摄像头接入监控平台,通过AI智能算法(抽烟识别、消防通道人员拥堵检测、消防通道占用检测、消防设备在线识别等智能算法)对视频流或图片流进行分析,识别发现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和场所周边出现隐患情况时,系统自动产生告警信息,并即时发送给学生密集场所法人及经营者、第三方消防维保单位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也可通过语音模块直接喊话场所值守人员。

(五)线上巡查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监控平台对辖区内学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线上巡查,特别是消防通道违规占用、违规用火用电等,实现对可疑隐患画面进行人工抓拍、出入口服务台喊话,跟踪隐患处置结果,形成隐患记录处置完整闭环。

(六)隐患排查

通过监控平台,定期对学生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组织消防演练;对隐患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跟踪管控。

(七)培训考核

建设消防安全知识库,包含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文件、消防应急处置等音频视频资料、课件等,为学生密集场所开展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供参考资料。省、市、县教育部门通过监控平台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及考试。

(八)客户端功能(APP)

通过APP客户端,学生密集场所管理人员、第三方消防维保单位、省市县教育部门可实时接收告警信息,查看学生密集场所内消防安全监控运行状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任务处置、告警工单处理等,提供学生密集场所关键控制区域的数字孪生3D可视化。

(九)群众投诉

广泛发动群众和网格员、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巡查,通过服务热线等方式,快速接受对学生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投诉、举报,实现消防安全投诉第一时间接收、处理,切实提高处置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实施步骤

(一)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智慧消防建设并接入全省平台;

(二)4月30日前,完成全省寄宿制中小学校智慧消防建设并接入全省平台;

(三)5月31日前,完成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专修学院、开放大学(学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智慧消防建设并接入全省平台;

(四)8月31日前,完成全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智慧消防建设并接入全省平台。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1.省教育厅成立全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工作组,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厅监管处牵头组织实施,厅规划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稳定处、科技处、评估院和教育技术中心等处室(部门)根据职责和业务,分工负责,抓好督促推进。

2.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分工,倒排工序,定期调度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技术保障

1.省教育厅委托符合要求的技术方开发全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提供给学生密集场所接入使用。

2.“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开发技术方依托自身研发能力,负责平台开发、运行维护,并将部署在学生密集场所达到省标要求的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国标要求的摄像头等智慧消防与视频设备接入监控平台,同时负责与“智赣119”和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技术对接。

3.学生密集场所所属主体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建设安装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摄像头等智慧消防与视频设备,并提供24小时值班值守服务。

4.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应具有消防专业能力,要负责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摄像头等智慧消防与视频设备的安装和日常维保,并配合接入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同时提供24小时的值班值守服务,第一时间发出安全预警,指导场所及时排查处理隐患。

(三)经费保障

1.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及运维费用。

2.各类公办学校学生密集场所的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及运维费用,由当地和学校统筹解决。

3.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专修学院等自行解决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及日常运维经费(包括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摄像头等设备的购置费、安装费、3天云存储费、带宽费和24小时值班值守服务费等)。

七、职责分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密集场所依据各自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安排专人,通过监控平台,对学生密集场所实时监控,及时排查处置消防安全隐患。

(一)省教育厅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和管理,并通过监控平台,调度指导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包括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对学生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二)设区市教育局

督促推进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实施学生密集场所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并通过监控平台,检查指导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对学生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三)县(市、区)教育局

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实施学生密集场所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并通过监控平台,监督学生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处置。

(四)学生密集场所所属主体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主或委托具备消防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实施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并通过监控平台,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高效处置风险。

(五)第三方消防建设维保单位

根据与学生密集场所签订的合同,负责在学生密集场所建设安装智慧消防和视频监控,并保障日常运行;向学生密集场所提供消防安全监控24小时值班值守服务,开展终端在线监测、信息跟踪处理、安全管理;对监测到的学生密集场所安全预警信息,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APP报警等手段通知学生密集场所和当地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予以确认;对确认后的火灾等报警信息,及时联动相关救援救助力量,并推送至城市消防大数据平台。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2月9日印发

附件:五类学生密集场所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建设指南

原文件: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赣教办函〔2024〕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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