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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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1.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等;
(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2.公众聚集场所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3.0lx,其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10.0lx。
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4.根据建筑实践和火灾中人的行为习惯,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不应少于1.5h;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二)公众聚集场所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要求
1.疏散指示标志要便于人们辨认,并符合一般人行走时目视前方的习惯,能起诱导作用,要防止被烟气遮挡。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以及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该标志是辅助疏散指示标志,不能作为主要的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地上商店;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5)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域。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外观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包括照明灯具和标志灯具)外观不应有破损,安装牢固,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应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产品标志、身份证标识应清晰齐全。
3.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指示应正常(处于主电工作状态,绿色指示灯点亮;处于故障状态,黄色指示灯点亮;处于充电状态,红色指示灯点亮)。
4.埋地安装的消防应急灯,其保护措施应完好。
5.消防应急灯具周围不应存在影响光线照射的障碍物。
6.安装在顶棚下方、靠近吊顶的墙面上的标志灯具周围不应存在影响观察的悬挂物、货物堆垛、商品货架等。
7.安装在门两侧的标志灯具不应被开启的门扇或其他装饰物品、装修隔断遮挡。
8.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墙面上的标志灯具,其面板不应被涂覆、遮挡、损坏。
9.埋地安装的标志灯具,其金属构件不应锈蚀,面板罩内不应有积水、雾气,其突出地面部分不应影响人员疏散。
10.带有指示箭头的标志灯具,其指向应正确、有效。
(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功能要求
1.按下试验按钮(或开关),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能够自动转入应急工作工况,应急照明转换时间不超过5s。
2.切断正常供电的交流电源后,消防应急灯具能够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来源应急管理部(2021年5月发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附件1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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