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当宁消防网![请登录]您是新用户?[免费注册]
  • APP下载
  • 消防警报设备报价单
  • 我的询价单
  • 您有0条消息

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当前位置: 当宁消防网 > 产品资源中心 > 消防知识库 > 消防控制室是否可以和值班室、门卫、传达室等共建共用?
行业应用专题
智慧消防
火焰探测器
地下综合管廊
可燃气体探测器
空气采样品牌型号
资源中心

浏览历史

消防控制室是否可以和值班室、门卫、传达室等共建共用?

问:消防控制室是否可以和值班室、门卫、传达室等共建共用?

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3.4.6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消防控制室不宜与值班室、门卫、传达室等共建共用。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23.2.3条有关规定,安防监控中心等智能化功能用房与消防控制室合并设置。当消防控制室与其他功能用房合用时,应当满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附】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23.2.3 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功能和管理职能分类集中设置机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信息设施系统总配线机房宜与信息网络机房及用户电话交换机房靠近或合并设置;

  2 安防监控中心宜与消防控制室合并设置;

  3 与消防有关的公共广播机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并设置;

  4 有线电视前端机房宜独立设置;

  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机房宜与相应的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值班室合并设置或设于物业管理办公室;

  6 信息化应用系统机房宜集中设置,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等的中央控制设备集中设在智能化总控室内时,不同使用功能或分属不同管理职能的系统应有独立的操作区域。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

下一篇:消防应急照明A型和B型灯具的区别
上一篇:枝状室外消火栓系统接市政给水的引入管上可不设倒流防止器吗?

当宁消防网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电话:400-928-6119

rss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高景国际大厦14层

ICP备案证书号:沪ICP备19002773号-1

© 2005-2026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